【西藏航空】关于云南地区客票免费改退的通知
2017-08-20 云南 , 西藏航空

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协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服务,依据市场变化,对我公司涉及芒市、昆明、丽江、大理、西双版纳、迪庆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退改方案通知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2021年3月31日24时(含)前购买的088开头客票,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/联程航班,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:
(一)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(含)至2021年4月14日(含)之间的航班;
(二)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上述城市,且可以提供旅行(或入住)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(含)至2021年4月14日(含)期间涉及上述城市的下列材料之一:与西藏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(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)、火车票、大巴票、上述城市的酒店预订单。

二、退改签规则
(一)在客票有效期内,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,变更至2021年5月31日24时(不含)前的航班,免收变更手续费、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;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6月1日0时(含)以后的航班,按自愿变更办理。
(二)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,申请退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;已按照第(一)点办理过客票变更后的客票申请退票,按自愿退票办理。
(三)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。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,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。
(四)如航班发生变更、延误或取消,按西藏航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。
(五)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,已在2021年3月30日(含)至2021年4月1日(含)之间办理过自愿退票的旅客,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。

特此通知。
西藏航空有限公司
2021年04月0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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